云浮市公安局文件
云公通字〔2020〕43號
關(guān)于設立社會心理服務崗的通知
局直各單位:
按照市委政法委《關(guān)于在市縣鎮(zhèn)三級輔導員單位設立社會心理服務崗(室)的通知》要求,我局是社會心理輔導員基礎單位之一,必須在辦公場所設立社會心理服務崗。經(jīng)市局2020年度第13次黨委會議第六專題研究,同意設立社會心理服務崗?,F(xiàn)將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社會心理服務崗架構(gòu)設置
(一)社會心理服務崗名稱:云浮市公安局社會心理服務崗
(二)責任領(lǐng)導:楊力(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三)服務人員:
1、對外:楊璦瑋(信訪科科長、四級高級警長),譚文超(信訪科副科長、四級警長)
2、對內(nèi):關(guān)?。ㄊ泄簿终翁幗膛嗫瓶崎L、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胡美雄(市公安局宣傳科科長、四級高級警長、國家三級心理咨詢師),洪文旭(市第一看守所副所長、國家三級心理咨詢師),陸麗英(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科員、國家三級心理咨詢師)
(四)辦公場所:市局信訪科接訪室、市局辦公主樓一樓心理咨詢室
(五)服務對象:
1、對外:對應本單位的職能和服務管理對象(信訪人)
2、對內(nèi):根據(jù)本單位干部職工實際情況,按照相關(guān)工作規(guī)定開展心理服務工作(此項由政治處牽頭承辦)。
二、相關(guān)事項
按照要求制作并在信訪科接訪大廳加掛全市統(tǒng)一標識LOGO掛牌。
云浮市公安局
2020年8月31日
公開方式:公開
抄送:省廳督察信訪總隊,省廳政治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訪局
云浮市公安局指揮中心 2020年8月31日印發(fā)
平安云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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