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云浮市科學技術局(外國專家局)
—— 云浮市科學技術局(外國專家局)
云城區(qū)工信局、云安區(qū)工信局、羅定市科技局、新興縣科技局、郁南縣科技局、云浮新區(qū)科創(chuàng)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國科發(fā)獎〔2023〕11號)和《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fā)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的通知》(粵科規(guī)范字〔2024〕7號)等有關要求,為培育打造具有云浮特色的獎勵體系,做好征集社會力量設立我市科學技術獎(下稱“社會力量獎”)的開展工作,現向社會公開遴選設獎承辦機構,具體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機構要求
(一)云浮市社會力量獎設獎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設獎者應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覺遵守國家和我省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政策。設獎者應當委托一家具備開展科學技術獎勵活動能力和條件的省內非營利法人機構作為承辦機構,設獎者是省內非營利法人的,可自行承辦。
(二)云浮市社會力量獎承辦機構須符合以下條件:
1.熟悉科學技術獎勵所涉學科和行業(yè)領域發(fā)展態(tài)勢;
2.在有關部門批準的活動地域和業(yè)務范圍內開展活動;
3.遵紀守法、運作規(guī)范,組織機構健全、內部制度完善,未被有關部門列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
4.承辦機構負責社會科技獎的日常管理、評審組織等事宜,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委托第三方承辦或者合作承辦。
(三)承辦機構須制訂獎勵章程并明確以下事項:
1.設獎目的、獎勵名稱、設獎者、承辦機構、資金來源、獎勵周期等基本信息;
2.獎勵范圍與對象;
3.獎項設置、評審標準、授獎數量等;
4.組織機構、受理方式和評審機制等;
5.獎勵方式;
6.爭議處理方式;
7.撤銷機制和罰則等。
(四)承辦機構須完成以下績效目標:
1.承辦機構每年舉辦一屆云浮市社會力量獎;
2.每屆評獎周期完成后,承辦機構須做好上一年度社會力量獎活動開展情況工作總結(年度報告應當包含年度自查、工作總結、獎勵數據及意見建議),并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對項目和經費的監(jiān)督檢查;
3.每年組織獲獎成果項目申報省級科技獎勵,并聯(lián)合科技管理部門開展省獎申報輔導、培訓工作。
二、申報材料要求
(一)《云浮市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承辦機構信息表》;
(二)獎勵章程(獎勵辦法、管理辦法、評審辦法);
(三)承辦機構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
(四)上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承辦機構辦公場所使用權證明;
(五)科技服務工作經驗材料;
(六)工作經費預算;
(七)責任承諾書;
(八)其他佐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要加蓋公章。
三、申報截止時間與材料報送要求
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8日,請將紙質材料(膠裝蓋章,一式兩份)報送到云浮市科學技術局成果專家科(地址:云浮市云城區(qū)吉祥中路25號),同時將上述材料的蓋章掃描件以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到郵箱。
四、遴選流程
(一)資格初審:針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核。初審結束后向資料齊全、通過初審的機構發(fā)出集中評審通知。未通過初審的不另行通知。
(二)專家評審: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由專家審核申請材料并進行現場打分,按照總分由高到低排名,評審主要均衡考慮申報單位的服務能力、資質、經費來源等情況,由評審小組合議初評入選機構,再由市科技局集體研究決定。若申報單位只有1家,且通過資格審查,則不再開展專家評審。
(三)結果公示:云浮市科技局對遴選通過的設獎承辦機構予以公示,公示時長為5個工作日。
五、申報業(yè)務咨詢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科室:云浮市科學技術局成果專家科
聯(lián)系人:梁悅群、陳鍵騫
聯(lián)系電話:0766-8921136
聯(lián)系郵箱:kjj8921136@163.com
云浮市科學技術局
2025年3月6日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云浮市科技局(外國專家局)"網站 是否繼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