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云浮市科學技術局(外國專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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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接:關于印發(fā)《云浮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何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答:本辦法所稱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工程中心”)是指主要依托本市綜合實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較強的單位組建的,具有較完備的工程技術綜合配套試驗條件,擁有一支高素質的研究開發(fā)、工程設計和試驗的專業(yè)科技隊伍,經費來源穩(wěn)定并能提供多種綜合性技術服務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fā)機構。
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如何分類?
答:工程中心分為兩種類型:一是企業(yè)類,主要依托企業(yè)組建,以本企業(yè)為服務對象,開展技術發(fā)展戰(zhàn)略制定、技術研發(fā)支撐、技術交流與合作、技術人才培養(yǎng)等服務;二是公益類,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組建,為相關行業(yè)和重點領域提供共性技術攻關、先進裝備研制、標準制定、工程技術人才培訓等公共服務。
三、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如何組建?
答:工程中心的申報受理和評審論證工作原則上每年組織1次,市級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工程中心的認定、評估等管理工作。
申請認定工程中心的依托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云浮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認定申請書》,并附《云浮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報告》。
(二)上一年度財務報告(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研究經費投入情況)。
(三)知識產權材料:知識產權證書、軟件著作權證書等。
(四)科技成果轉化材料:成果來源可從知識產權、技術訣竅、項目立項等方面提供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五)單位萬元以上研發(fā)儀器設備清單。
(六)工程中心專職研發(fā)人員學歷、職稱材料。
(七)研究開發(fā)活動材料:科技項目立項、企業(yè)自立研發(fā)項目以及其他材料等。
縣級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初步審查,審查通過后報市級科技管理部門。市級科技管理部門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專家評審結果,研究確定擬認定工程中心名單,并在網站上公示。
公示有異議的,由市級科技管理部門對有關問題進行核實;經核實沒有問題的,與公示無異議的一起認定為工程中心。
四、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如何管理?
答:市級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工程中心的認定、評估等管理工作。
工程中心分立、合并、更名、撤銷等重大事項須報請市級科技管理部門批準。
工程中心實施動態(tài)管理。對已組建完成的工程中心的運行情況和建設績效,在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研發(fā)投入、研發(fā)隊伍建設、研發(fā)條件保障、研發(fā)項目、研發(fā)管理制度以及經濟社會效益等方面內容進行動態(tài)評估。
對動態(tài)評估不合格的工程中心。限期一年進行整改,對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銷其工程中心資格。
工程中心每年必須按要求履行有關統(tǒng)計義務,提交上一年度工作總結,作為考評的重要依據。
五、我市如何扶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發(fā)展?
答: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經費用于支持我市新型研發(fā)機構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創(chuàng)新平臺建設。資助經費主要用于機構科研儀器設備購置、科研項目啟動、產業(yè)孵化投資、人才培養(yǎng)、開展技術合作等方面。其中對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扶持為: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資金資助;對新認定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資助;對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一次性給予5萬元資金資助;晉級補差。
工程中心依托單位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市級科技管理部門給予擇優(yōu)支持,并優(yōu)先推薦申報國家及省有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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