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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郁南縣連灘鎮(zhèn)誠悅養(yǎng)殖場(個體工商戶):
法人代表:練海清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2445322MAD5DKC66G
住址:郁南縣連灘鎮(zhèn)上橋村委上橋村23號首層
本機關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你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的申請材料。
根據(jù)《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和《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yè)局令第35號)規(guī)定,經(jīng)審核批復如下:
一、同意郁南縣連灘鎮(zhèn)誠悅養(yǎng)殖場項目(備案證號:2312-445322-04-01-553285)使用云浮市郁南縣連灘鎮(zhèn)上橋村的集體林地零點捌貳陸(0.826)公頃。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手續(xù)。
三、你單位要依法及時足額支付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林木的補償費等費用;要做好生態(tài)保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施工管理,嚴禁超范圍使用林地,杜絕非法采伐、破壞植被等行為,嚴防森林火災。
四、本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有效期為2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有效期內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向我局申請延期。項目在有效期內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也未申請延期的,本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自動失效。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