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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佛山(云浮)產業(yè)轉移工業(yè)園綜合服務中心:
法人代表:賴水生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12445300MB2D4317X0
住址:廣東省云浮市云城區(qū)思勞鎮(zhèn)國際石材城C區(qū)
本機關于收到你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使用林地的申請材料。
根據《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和《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國家林業(yè)局令第35號)規(guī)定,經審核批復如下:
一、同意云浮市云城區(qū)2024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批準文件:云區(qū)府函〔2024〕3號)使用云浮市云城區(qū)腰古鎮(zhèn)的集體林地壹拾貳點貳柒伍肆(12.2754)公頃。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手續(xù)。
三、你單位要依法及時足額支付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林木的補償費等費用;要做好生態(tài)保護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施工管理,嚴禁超范圍使用林地,杜絕非法采伐、破壞植被等行為,嚴防森林火災。
四、本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有效期為2年,自批準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有效期內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向我局申請延期。項目在有效期內未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也未申請延期的,本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自動失效。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