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圳市金源泰實業(yè)有限公司云浮寶馬加油站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案件
發(fā)布時間:2016-12-27 17:29:00 信息來源:
雙公示上報詳情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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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環(huán)罰〔2016〕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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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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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深圳市金源泰實業(yè)有限公司云浮寶馬加油站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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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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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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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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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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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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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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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類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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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改正不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違法行為,并保持油氣回收裝置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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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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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源泰實業(yè)有限公司云浮寶馬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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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對人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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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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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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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記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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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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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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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30200000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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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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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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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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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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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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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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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環(huán)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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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狀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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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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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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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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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據(jù)更新時間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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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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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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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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