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高等教育學生資助資金的通知》(粵財科教〔2022〕207號)有關要求,現(xiàn)將2023年高等教育學生資助資金共2619萬元(具體項目、金額等見附件1、2)下達給你們,支出列“205 教育支出”相關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此項資金待2023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
二、請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做好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財〔2018〕16號)、《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學生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財辦教〔2021〕72號)要求,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學生資助管理工作,不斷提升學生資助精準化水平,做到應助盡助,更好地落實學生資助政策。
三、請嚴格按照《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財教〔2021〕310號)和《廣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粵財規(guī)〔2021〕1號)科學管理和使用資金,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現(xiàn)擠占、挪用、虛列、套取補助資金等行為。
四、請嚴格落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在預算執(zhí)行過程中,對照本次下達的績效目標做好績效運行監(jiān)控,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xiàn),財政資金發(fā)揮預期效益。
附件:1.云浮市2023年高等教育學生資助資金安排表
2.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高等教育學生資助資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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