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
關于貫徹執(zhí)行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關于建立基本
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佛山(云?。┊a業(yè)轉移工業(yè)園管委會,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國土資源廳省財政廳關于建立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98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市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工作,經市政府同意,現(xiàn)就貫徹落實該《通知》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執(zhí)行:
一、建立工作機制。各地應建立由國土、財政、農業(yè)、監(jiān)察、審計等部門共同組成的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基本農田補貼工作的領導,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共同推進有關工作。
二、制定實施細則。省財政將按照30元/畝.年的標準,對已出臺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的各地級以上市給予補助。我市已于今年3月26日印發(fā)了《云浮市基本農田經濟補貼暫行辦法》和《云浮市基本農田保護管理實施細則》,各地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盡快制定《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貼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爭取得到省的補助。實施細則要在今年內制訂出臺,并于
三、加強監(jiān)督檢查。市國土資源城鄉(xiāng)規(guī)劃管理局要會同市財政局、市監(jiān)察局等單位,認真加強對各地建立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和實行基本農田保護補貼工作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并將此項工作納入2012年縣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
抄送:市委辦,市人大辦,市政協(xié)辦,市紀委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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