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規(guī)定》(粵辦函〔2016〕96號)、《廣東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粵府辦〔2014〕10號)的規(guī)定和《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監(jiān)督管理工作細則的通知》(粵公通字〔2017〕22號),以下386家單位被確定為云浮市2019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其中19家單位為火災高危單位。各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嚴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自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公安部61號令)賦予的各項職責,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云浮市人民政府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云浮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