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市就業(yè)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21〕345號)精神,現將我市就業(yè)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統一調整為162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yè)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1元/小時。
二、以上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從2021年12月1日起執(zhí)行。
三、各地要加大對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嚴格執(zhí)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加強檢查監(jiān)督,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云浮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5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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