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云浮市金融工作局
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小额 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9〕22号)
为进一步拓宽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渠道,推动政府与银行、保险合作互补,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粤府〔2015〕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内容
一、什么是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答: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由政、银、保三方合作开展,中小微企业以自身信用作为保险标的投保,获得保险公司为企业还款能力提供的保险,主要用于满足中小微企业、农村种养殖户和城乡创业者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小额融资需求,贷款金额在300万元以内不等。贷款人在无抵押、无担保条件下,保险公司对贷款提供保证保险,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可以让小微企业以合理成本获取贷款支持,以维持资金正常周转。 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服务主体有哪些呢? 答:服务主体主要为:我市中小微企业、农业种养殖户、农村各类生产经营性合作组织、个体工商户、城乡创业者等相关市场主体。 三、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贷款额度和期限? 答:对不同的贷款对象实行不同的贷款额度,中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期限一般在2年以内。期满可展期一次,但最长不超过3年(含展期)。 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的企业融资成本有哪些呢? 答:借款人贷款综合成本由银行贷款利息、保险费组成。合作银行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50个基点,保险机构向借款人收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年费率按贷款本金的2%执行(其中借款人承担50%,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补贴50%)。 承办机构不得收取除利息和保费以外任何形式的其他费用,不可另行增加担保公司作为担保来源。 五、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标准有哪些? 答:在投保合同期内,以保险机构每年度承保各银行机构贷款投保保单(以首笔投保业务当月延至第12个月份投保最后一笔)累计实收保费为计算基准,对超过保险机构年度所承保该银行保单累计实收保费总额200%的赔付部分,由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与贷款银行按6:4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但年度补偿总额不超过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资金余额。 六、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流程? 答:贷款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有关银行机构提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申请; 2、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对小额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调查;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自愿前提下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与相关保险公司签订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贷款保证保险责任并由银行机构向保险公司出具风险评估报告,保险机构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必要的审核程序并签发承保意向书。 4、银行机构依据保险公司签发的承保同意书,在保单出具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