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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城區(qū)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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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本網 日期:2025-01-02 16:48:3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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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云浮市城區(qū)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需征收云城區(qū)云城街道羅沙村水沖、上棋盆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0.3317公頃(林地0.3317公頃)。 一、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 1、征收林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總額標準為34.80萬元/公頃。 2、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標準及青苗補償費標準按《關于印發(fā)<云浮市云城區(qū)各鎮(zhèn)(街)征收土地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云區(qū)府〔2022〕2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安置方式及社會保障 (一)貨幣安置。支付安置補助費到被征地集體組織。 (二)留用地折算貨幣安置。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0%比例,折算貨幣補償給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 (三)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和《云浮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云府辦〔2021〕5號)的有關規(guī)定,我市征地社保費按5.30萬元/畝的18%籌集,該征地項目總征地社保費為4.7466萬元;具體分配方式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按“籌集資金分配到戶,戶內分配到人”的基本原則確定征地社保費補貼對象,由村委會報鎮(zhèn)(街)核準、公示后確定,如規(guī)定時間內未能明確分配方式,將按照被征地農民(16周歲以上人口)所涉人口平均分配,具體名單由各鎮(zhèn)(街)上報。 三、當地鎮(zhèn)(街)征地拆遷辦公室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與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并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四、凡從當地鎮(zhèn)(街)征地拆遷辦公室現場調查之日起,在擬征收土地上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五、公告期限。自公布之日起30日內。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及相關利害關系人如對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應在本公告期限內向所在地的鎮(zhèn)(街)征地拆遷辦公室反映。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特此公告。 云浮市云城區(qū)人民政府 2023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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